法律知识分享 刑事辩护 下列关于决水罪的犯罪构成(决水罪是行为犯还是危险犯)

下列关于决水罪的犯罪构成(决水罪是行为犯还是危险犯)

本文章主要讲述决水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本网站主要提供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法律知识平台

1。破水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对象元素

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没有具体规定。和纵火一样,断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犯罪手段。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旦水利设施遭到破坏,水势失控,无数良田可能瞬间被淹,大量财产被浪费,甚至不特定多数人被淹死。因此,断水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重点犯罪之一。

客观要素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断水行为。这是断水罪区别于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的主要标志。

所谓破水,是指满溢泛滥的行为。断水行为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动,如炸掉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不作为,比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者不及时开闸放水,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如果不作为构成水上犯罪,行为人必须承担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该以断水罪处罚人。如果只是为了个人或者局部利益,擅自开闸开渠引水,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溃水罪论处。

破水的方法很多,比如使用各种工具或机械挖掘,爆破破坏等。无论采取何种手段,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炸坝破水的案例,实际上是利用了水的功能,而不是直接依靠爆破的力量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所以还是属于断水罪,不宜设置爆炸罪。

断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断水罪。如果断水行为不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为了浇灌土地,擅自开渠放水,致使渠水外溢,危害不大,则不应以断水定罪。鉴于断水罪的严重危害性,刑法规定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也构成断水罪。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断水罪不负刑事责任。

主观因素

主观上,本罪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断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允许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实施自杀罪的动机可能有很多,如泄愤报复、与他人结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断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5条第1款:放火、停水、爆炸。以其他危险方法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断水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分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毁坏农场动物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现实中,断水行为不仅会影响农田灌溉,还会因缺水而使工农业生产停止,从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是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侵权对象不同。断水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罪虽然破坏了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物品和工具的毁坏,但不危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而断水罪则危及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断水犯罪是一种危险方法,不仅可以影响广泛的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更重要的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淹没大片农田,损毁重大公私财产。但是,破坏生产经营罪决定的水不是危险方法。只能造成大量的水流失,或者小面积的农田被淹,或者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遭到破坏。它的危害没有断水罪严重。而且从水量上来看,水定罪确定的水量一般大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确定的水量。

(3)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水犯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可见,基于破坏生产经营而故意断水,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构成断水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一个重罪原则,即按照断水罪来断。

边肖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这是中国刑法规定的。所谓断水,是指泛滥成灾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断水行为。本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上。欢迎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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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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